国家汽车报废新规(国家汽车报废新规有哪些)

法律客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