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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的程序(车辆报废程序怎么走流程)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

  你们每个月领到工资后

  心情是不是和小七一样

  我靠,怎么这么少,where is my money ?

  好的,小七现在就来告诉你几条工资津贴

  看看泥煤有木有领过

  

  你们有没有仔细看过工资条

  各种名义的津贴补贴其实占据了工资的很大一部分

  有的是以公司名义制定的

  比如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

  有的则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比如高温补贴、生育津贴等

  赶紧来看看这些津贴补贴你都能领到哪些?

  

  1.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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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月每月200元

  露天工作无高温天气照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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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津贴”

  上海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对高温津贴做了新的调整,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没有关系。比如今年6月份无33℃以上高温天气,但是安排了劳动者在露天工作,照样需发放补贴。

  

  2.生育保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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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可领128天

  7.1日之后政策更好

  计发基本原则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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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2.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3.目前上海的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所以最低可以领到3563.4元每月。

  

  津贴发放天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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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胎二胎待遇一样: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包括剖宫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流产同样享受津贴: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42天;4个月以下流产(含子宫外孕):15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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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后生娃领津贴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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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月1日新条例实施,在生育(流产)当月参加生育保险即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了,不满足条件的可让用人单位先行支付。

  2.其中,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综上,现在生个孩子

  基本不需要自己掏什么钱了

  3.协保,大龄失业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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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保、大龄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从1010元提高为1095元

  3协保、大龄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协保人员是指进入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泛指区、县所属企业的下岗人员中1997年男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按规定于2000年6月前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称之为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

  

  4.公共服务类队伍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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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类队伍收入补贴

  从2140元提高为2310元

  4公共服务类队伍收入补贴

  本市从4.1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2310元/月。

  

  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5.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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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增加440元

  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对先前制度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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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且致残】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5350元/月、致残二级5050元/月、致残三级4750元/月、致残四级4460元/月。

  【工伤且生活不能自理】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4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9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3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780元/月。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6.老年综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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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65岁以上的老人都有

  最高每月600元

  6老年综合津贴

  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前往就近居(村)委会申请办理。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今年的首笔老年综合津贴已于6月22日发放。

  

  老人年龄变化后津贴也会变化,信息系统将会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今年5月1日,上海实施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一共分为五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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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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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前生育独生子女

  夫妻双方累计可拿21520元

  7独生子女补贴

  1.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父母共计可以拿到11520元。

  

  2.另一笔是父母退休后能够各拿5000元,共计1万元。这两笔加起来一共是21520元。

  

  还有下面这两种情形也可拿到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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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②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注意:从今年1月1日全面实施二胎政策之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只要孩子是在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就可以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目前没有接到停止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通知。

  8.新能源汽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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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总额下降,上沪牌仍免费

  今年4月1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8新能源汽车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级补贴,续航R≥150km补贴3万元、100km≤R<150km1.仅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为1万元。

  

  2.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还有一项1.4万元的额外补贴,但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1)发动机排量小于或等于1.6L;(2)混合动力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或等于5.9L;(3)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

  

  但上沪牌符合规定仍然可以免费

  关于沪牌问题,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自专用牌照额度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过户。

  

  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不再发放额度凭证。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亲们

  对照自己看看

  有哪些津贴是可以去领取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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