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简介 > 正文

报废厂买车(报废厂可以卖车吗)

买的“崭新”宝马居然是试验车 本应拆解或报废!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

  

  

  2015年8月,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刚生完宝宝在家坐月子,一家人享受着天伦之乐。这天突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来的几个人都是警察。

  王女士两年前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宝马轿车,警方说,因为这辆车涉及到一个刑事案件,请王女士配合警方调查。

  

  稳定下情绪之后,王女士开始回忆起自己买车的经过。时间回到2013年底,王女士的丈夫周先生想送给她一辆新款宝马3系轿车作为礼物。王女士满心欢喜地开始去4S店四处看车,没曾想,这款刚上市的新车非常畅销,市场上可谓是一车难求。

  这时有朋友提醒她,可以去二手车市场转转。在二手车市场,王女士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那辆车,配置也合自己心意。

  虽然是辆二手车,但是车的外观非常新,行驶里程只有1000多公里。当时,这辆车的标价和4S店的新车相差无几。

  

  车不仅外观漂亮,开起来也非常顺畅,王女士很是满意。但是,去4S店做例行保养的时候却出现了一点问题。4S店就没查到这个车原始的序列号,但由于没影响正常保养就当回事儿。

  转眼时间过去了将近一年,这辆车载着小夫妻游历了不少地方,驾驶过程中也没出现过大问题。直到有一天,王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

  电话里自称宝马公司的人,说王女士的车属于报废车辆。刚开始,王女士以为自己遇到了骗子。自己的车开得好好的,怎么会是报废车呢?经过再三求证,打来电话的果真是华晨宝马中国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且对方非常肯定地说,王女士开的这辆车的确是一辆报废车。既然对方口口声声说自己买的车是报废车辆,有什么凭证呢?

  

  华晨宝马公司售后服务部发来的函件中,对这辆车的状况做了详细说明。

  尊敬的周先生,我们注意到,您的宝马320Li曾于2014年4月22日在宝马授权经销商北京某4S店有过保养的情况。

  我们特向您告知,您的车辆属于工厂报废车辆,并未由华晨宝马核发质量合格证,亦未由华晨宝马或其任何授权经销商对外出售;由于您的车辆可能被用于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等方面,车辆本身极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同时,您的车辆可能还会涉及召回以及技术升级等事宜,继续使用车辆会存在安全隐患。基于以上,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停止对车辆的驾驶和使用。我们在此声明,华晨宝马和其任何授权经销商亦不会对车辆出现的任何情形承担任何责任。

  自打收到华晨宝马公司发来的确认函件,王女士就再不敢碰她的爱车了,这辆车一直放在地下车库里。直到肚里的孩子呱呱坠地,警察找上了门,这辆车的事情才又被提起,而这次,警方直接给王女士开了一份扣押决定书。

  车被警察开走了,什么时候能退回来,或者是能不能退回来,都是一个未知数。而且,因为车被扣押,汽车牌照没法返还,王女士也没办法再去买新车上牌。王女士决定去二手车交易市场,找那个当时卖车给她的孙先生讨个说法。会不会对方明知这是一辆报废车,却隐瞒了事实在市场上销售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退钱。

  孙先生回忆说,卖给周先生和王女士的这辆车是新款,自己买卖这辆车只赚了一点差价,也并不多。而且,王女士在使用这辆车的过程中,也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现在突然来找自己索赔,确实很意外。孙先生说,自己经营二手车十几年了,也算是经验丰富。当时收这辆车的时候全套手续齐全,车况也非常好,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一辆报废车。对于华晨宝马公司出具的这份函件,孙先生表示无法理解。他建议王女士上法院起诉自己。

  孙先生说自己不能不明不白地掏这笔钱,这个问题必须要用法律手段解决。于是,周先生和妻子王女士把孙先生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孙先生经营的专业二手车公司,对车辆审验应具有专业水准。但孙先生明知本案车辆是没有质量合格证的工厂报废车辆,仍向自己销售,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售车协议书,并返还购车款和经济损失。

  在审理中,被告孙先生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签订的售车协议书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在履行过程中也没有任何违法违约行为。

  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查获的宝马轿车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未经国家备案登记,该车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测试的车辆,完成测试后该车部分零件性能已经下降或丧失,导致整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继续正常使用,不符合新车出厂技术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最后法官判决,被告方将原告交付的车款退还给原告。判决之后,孙先生按照购车协议上的价款,将全部购车款返还给了周先生。

  连云港的吉先生,也是做二手车生意的。起初,这辆宝马车是通过孙先生的代理人贾超,从吉先生的二手车行买来的,运到了北京。孙先生认为,自己虽然输了官司,赔了钱,但是这个损失不能自己承担,而是应该由他的上家,也就是吉先生来承担,谁让他把不合格的报废车卖给自己了呢?2016年4月,孙先生向连云港东海县人民法院起诉,把吉先生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吉先生返还自己的购车款。

  吉先生说,当时这辆车也是自己从别人手里收购来的,手续一应俱全。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但当时买车的场景,吉先生的妻子至今记忆犹新。卖车的车主叫马宽宽,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当时之所以这么痛快就把车买了下来,主要是觉得这辆车车况非常好,和新车几乎没有区别。

  吉先生说自己从事二手车交易已经16年了,从未听说过报废车还能上市交易,可偏偏这事儿被自己遇上了。事已至此,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这辆宝马车是报废车,有司法鉴定结论为证。北京的孙先生起诉连云港的吉先生,案件的结果也毫无悬念,以吉先生败诉告终。败诉了的吉先生很是沮丧,他觉得自己很冤枉。同样,吉先生也觉得这笔钱不应该由自己出,而是应该由自己的上家马宽宽来出。

  无奈之下,吉先生把马宽宽告上了法庭,请求对方返还自己的购车款。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从交管部门调取了车辆过户资料,发现,在马宽宽之前,还有一个叫陈德龙的人,马宽宽的车就是从他的手里买的。

  记者从沈阳警方了解到,陈德龙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细节不便透露。现在,这起民事赔偿连环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到很疑惑,这样一辆报废的车辆是怎么取得车辆合格证的?又是怎么流入市场的呢?

  北京的孙先生也认为,如果是这辆二手车在买卖过程中造成事故,报废,从时间上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华晨宝马公司给周先生发的函件中确认,涉案的这辆宝马车是工厂报废车辆,可能被用于试验、检测、数据分析,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是,对于报废和试验的细节,并没有进一步说明。那么,这样一辆工厂报废车究竟是怎么流入市场的呢?这也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心中挥之不去的疑问。法官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不仅是宝马这样的国际品牌,包括国内很多汽车品牌,为了更新技术,提升质量,都会对自己生产的车辆进行各种试验。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法官薛子裔说,据专家反映这个试验车的实验有两种,一种是非破坏性的,一种是破坏性的,比如说我们常说的碰撞试验,这些车基本上就是碰撞之后,多次试验之后,它的使命就完成了,他就是要进行到按报废车来进行处理,有专业公司进行处理拆装。但是目前我们国内对于报废车拆装过程,拆装前的监督这一块是比较薄弱的。这种车有可能我们目前不确定,有可能这个环节有失控的成分,就是说这个车,宝马公司有可能把这个车按照规定向报废车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了,但他可能这里没有严格按照这种整体切割然后拆装分块,按报废品处理,有可能从这里流出来的。

  经过调研法官发现,试验车有很多种,试验完成后该如何处置?哪些能进入市场?哪些必须强制报废?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业规范。但是,已经有为数不少的试验车流入了市场,并且在国内的很多地方引发了经济纠纷。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刚说,鉴于此种情况,为了规范试验车进入二手车市场,通过调研写了一个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上报给市中院,也得到市中院的肯定,然后呈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来同时还给国家工信部,工信部交管局,中国汽车行业协会,以及宝马集团还有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等发了司法建议。

  在司法建议中,首先就是建议相关部门对试验车进行管理,对车辆的报废处置进行严格规范。

  希望这份司法建议能引起国家工信部、汽车工业协会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二手试验汽车流入市场做出一个严格的限定,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与这辆宝马报废试验车相关的刑事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从警方了解到,全国各地查获的上市销售的宝马报废车不止这一辆,而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将揭开大家心中的诸多疑问,比如这些报废车是怎么改头换面包装成新车的?车辆的合格证是从哪里来的?等等。我们也将在今后的节目中持续关注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

  来源:东海县法院

  大家都在看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